寻甸:村监委为“微权利”戴上“紧箍咒”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16 15:39:54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以前觉得自己只是一名农村党员,办个宴席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次村监委的提醒像‘紧箍咒’,让我感觉到监督就在身边,基层党员干部也要慎微笃行。”柯渡镇长箐村委会的一名村党总支委员李某感慨道。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严把进口,为全县16个乡镇,174个村委会配齐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制度,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村务决策监督流程、党务公开监督流程、村务公 开监督流程、民主理财流程、村财务支出监督流程、资产资源管理监督流程、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流程、 基本建设管理监督流程、民情恳谈监督流程、“述、询、评”工作流程、村干部审计监督流程等12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确保村监委依法依规开展村务监督。
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全县174个村监委主任在各乡镇党委每月召开的工作例会上报告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和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乡镇党委根据工作实绩进行现场考核打分,年底,依据考核得分进行优秀、好、中、差分级评价,对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佳、被评定为“中”“差”等级的村监委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今年以来,共对评价为“中”等级的村监委主任进行提醒谈话16人次,对评价为“差”等级的村监委主任进行诫勉谈话4人次。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打通监督全覆盖在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在全县174个村(社区)配备监察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要求乡镇各派出监察室定期对他们进行党纪党规、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集中培训,指导其对村级财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涉恶、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对村级“微腐败”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要求监察信息员发现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监察室报告,切实发挥村级监察信息员“探头”和“哨兵”作用。
党风正则政风清,政风清则民风淳!据悉,村监委的这次提醒,改变的不仅是李某一个人,村里其他干部在事后也都意识到,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劳力伤财,加重农村经济负担的同时,助长乡村不良风气,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给“微腐败”带来机会,在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有了李某这次事情为例,大家纷纷表示,作风建设无小事,基层干部最直接、最广泛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举一动人民群众都看在眼里,应严以自律、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健康文明社会新风尚,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村监委最重要的职责,就是给百姓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重点,明确监督程序和监督重点,确保村级监督‘眼睛’和‘耳朵’齐上阵,让村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摆上桌面,让老百姓对村干部办事放心、知心。(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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