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观看热议《蜕变--昆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罗建宾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10 16:53:27
编辑:呈贡—马亚非
12月9日晚,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播出昆明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罗建宾严重违纪违法案。呈贡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通过电视、手机、微信公众号观看,并引发热议。
“罗建宾下过乡,当过工人、警察,并且3次徒手夺枪,4次献血,为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他曾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然而在人生的某个驿站,他背离初心且渐行渐远,他忘乎所以,难以重返正道。”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余利鸿表示,人生没有回头路,不可能从头再来,现在走的每一步路都有可能改变以后的生活轨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避免后车之覆,坚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风亮节。必须懂规矩,懂党的规矩,懂政治规矩,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
“正如罗建宾所言,‘原来我是谢绝红包拒绝红包的,后来心态慢慢的变化,大家都说其他人都有,你不拿你是不是要标新立异?所以(拿红包)我认为是理所应当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坚守初心,不忘使命,才能临河不湿鞋,近墨而不黑。”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王利华认为,某些党员干部随着职位的升迁,权力的增大,面对大千世界各种各样的诱惑,不断放松对自己的约束,逐渐腐化堕落,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辜负党和人民予以的重托。因此,每个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把党组织的纪律和原则时刻记在心中,自觉遵守筑牢内心的防线,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才能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矗立高大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尊重和拥护。
“罗建宾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滥用手中权力,给昆明政治生态造成巨大破坏。因此,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分管案件查办的王维副书记结合工作表示,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区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晋翠芬观看后感叹道:“罗建宾案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我们要严肃党的纪律,让党员干部从不适应到适应,由不相信到相信,由被动到主动,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
“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区纪委监委案审室干部花志文说道,罗建宾不仅没有管好自己,还带坏身边人,利用身边人谋利,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最后滑向犯罪深渊,难逃法网。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梁乾辉说道,不能让党纪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无论是因为“法盲”导致违纪违法,还是故意违规违法,都要受到追究,否则就会形成“破窗效应”。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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