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集中回访教育 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9 10:10:54
编辑:石林—赵芬
“刚受到处分时,压力特别大,总感觉抬不起头。感谢组织关心,帮我卸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变压力为动力,重拾工作信心,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的关心和期望。”面对回访人员,受处分人员潘某某说道。
日前,石林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实做细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强化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再教育,在全县范围内,对近两年来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且决定已生效三个月以上的受处分人员集中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重拾干事创业激情。
在回访前,各回访教育工作组针对受处分干部所犯错误的性质,处分的类型,及处分期间的个人表现等情况找准“症结”,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对症下药”。回访过程中,主要面对面听取回访对象受处分以来的思想状况、现实工作、生活情况的汇报,以及对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然后根据回访对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引导教育。同时组织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开展民主测评,听取领导干群众对其受处分以来的现实表现及评价。回访结束后,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及回访对象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回访组按“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对回访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每回访一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回访组均认真填写《受处分人员干部回访教育表》,建立教育回访工作档案。
据了解,本次回访教育按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分级负责制和“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政务记大过、政务撤职、降低岗位等处分的87名领导干部进行回访。由县纪委监委案审室、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级有关单位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成回访教育工作小组,采取集中座谈、“面对面”谈心谈话、走访了解、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情况。
与此同时,为切实做好纪律审查处分问责“后半篇文章”,在做好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同时,各回访工作组针对受处分人员错误性质、违纪特点及党规党纪有关内容,在其所在单位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教育,使回访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达到既帮助回访教育对象,又起到了“警示教育一片”的执纪效果。
“处分只是警示手段,教育才是根本目的。对待违纪违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要通过回访教育,帮助“跌倒”干部调整心态,重新站起来,积极作为,重整行装再出发。”石林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娄燕萍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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