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严防基层“微腐败”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9 10:07:17
编辑:寻甸—李秋仙
“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利用职务之便向报名建房的123户农户每户收取建房押金5000元,合计61.5万元,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2472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作为村委会副主任,违规将其儿子李某申报为农村低保补助对象,套取国家低保补助资金共计9695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在羊街镇“万名党员进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上,12个“微腐败”案例着实给在场的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没想到,曾经的老朋友发生这么严重的违纪行为。惨痛的教训对我来说是个警醒,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用权为民。”羊街镇一名村小组长在党课后深有感触地表示。
“腐败是从细微处开始的,筑千里之堤必须严防初始蚁穴。”羊街镇纪委书记张兆燕说道,她的感受引起在场的300余名党员干部的共鸣。
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说法,形成震慑,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取得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高官的腐败案例离基层太远,普通干部看完类似的警示教育片后,难免‘强烈震撼一分钟’,警示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谈起运用“微腐败”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的初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中,发现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自己职务低、权位轻,没有腐败的土壤和条件,针对这种不良倾向,县纪委监委转变教育引导思路、对症下药,制作2000册《扶贫工作纪律手册》发放到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三委”成员手中。该书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查办的案件中梳理甄选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微腐败”典型案例,重点对发生在农村基层的“四风”问题,部分村社干部吃拿卡要、贪污挪用以及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微腐败”案件进行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农村党员干部知纪明纪提供镜鉴。
同时,梳理出近年来省市县通报的35个“微腐败”典型案例,对挪用扶贫资金、虚套骗取国家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私分集体土地出租出让款、侵吞国家惠农补助资金、收贿受贿、违反组织纪律、滞留群众种植补助资金等26方面扶贫乱象进行归类整理,总结出5大类存在问题,组织25个宣讲团,深入全县16个乡镇(街道)、55家县直单位、175个村委会进行廉洁脱贫巡回警示宣讲,受教育基层党员干部达12300人次。
此外,动员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通过专题研讨的形式,解剖麻雀、研析事理,认清违纪违法由小到大演变的规律,让心存侥幸和认识有误区的党员干部如坐针毡、猛然警醒;为巩固教育成果,还趁热打铁,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典型案例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辩论,人人谈体会、人人找问题,时刻绷紧防微杜渐这根弦,做严以律己的“规矩人”。
今年以来,已组织预防“微腐败”专题党课56次、学习研讨12次,专题警示教育8次,党员干部的“第一道防线”越扎越牢,初心使命感不断增强。(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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