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对症下药治理医疗购销和医疗服务腐败问题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4 16:22:56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不正之风清理整治工作,推动解决“药品回扣、高耗材采购、主要设备采购、小病大处方及医保结算滞后、不规范”等问题的同时,着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提高健康满意度。

强化安排部署,抓责任落实。制定出台《嵩明县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重点,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在自查自纠阶段重点围绕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是否将医生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是否开单提成、是否违规收费、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是否收受患者“红包”等方面开展;在第二阶段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县纪委共派出4个监督“单元组”12名纪检干部,全面覆盖专项检查全县各镇(街道)、城区的12家医疗卫生机构。

坚持问题导向,抓环节推进。专项活动以改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严厉打击通过药品加成获取回扣、通过医疗高耗材采购和医疗设施、设备采购获得好处,小病大处方及医保结算滞后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对推进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改革任务分工的通知》中关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用耗材和设备招采制度改革以及医疗卫生行业薪酬制改革等四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重点抓好优化诊区环境设施,开展预约诊疗减少患者排队等候时间,利用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手段改善服务,改善服务态度。

做好摸底排查,抓风险防控。为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廉政风险,进一步构建惩防体系长效机制,强化卫健行政部门风险管控,及时重新审核确定了风险等级。共排查内部机构8个,其中高风险等级6个,中风险等级2个,共排查风险点19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4条;个人岗位33个,其中高风险等级21个,中风险等级8个,低风险等级4个,共排查风险点76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96条。

严肃执纪问责,遏不正之风。按照“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求县卫健局、驻在卫生健康部门的纪检组及单元制”监督检查组认真排查各医疗机构违纪问题线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和少数医疗卫生人员收受红包回扣、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同时对涉案人所在的单位和医院,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应负有的责任。一经查实的违纪问题,对涉及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违规企业,及时在指定曝光区进行集中曝光,形成震慑。(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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