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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严惩基层“微腐败”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4 15:27:58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查办了多起让老百姓深恶痛绝的基层微腐败问题。在亲身参与的案件查办中,我发现有的社区干部对老百姓说一套做一套,能扣就扣、能扯就扯;有的对上专挑好的说,对下专捡好的瞒;有的为了工程利益向参与招标、验收等人员请吃饭、送红包、蔬菜、水果等等,虽单次数量不多,但是累加起来的总数却令人震惊。

基层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是干部工作的平台,也是最终服务对象。工作是否到位,服务是否满意,不是自己说了算,也不是领导说了准,而是看老百姓是否满意。然而有的基层、社区干部却利用老百姓的不知情、拿不出证据、甚至不敢告或碍于情面不愿揭发等为由,在财务报账、工程申报、招标、施工、验收等环节大搞利益买卖,严重破坏了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风气建设,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在查办一起社区干部共同贪污财政奖补资金100余万元的案件中,涉案人员被留置两个多月后,在即将移送审理时,居然还“侥幸”认为其行为只是违纪,只要退款就没有多大问题,其话语让人吃惊,难道他们在违纪违法时,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纪违法都根本不知道?以至于吃相如此难看,行为如此疯狂贪婪,亟需加大基层法治建设力度,大力治理基层微腐败,促使广大基层干部懂法纪、明职责,知敬畏、守底线。

基层微腐败,往往从几斤蔬菜水果,两三百元的红包开始,屡禁不止,最终损害到老百姓的利益。工作上的“惯性积习”,惩治上的“宽松软”,无不加大“微腐败”的危害。必须立起“无微不治”的鲜明导向,实打实问责一次,惩戒一批,做到手段严厉、措施果断,快查快办、及时曝光,让每一条问题线索都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既震慑贪念,又振奋人心。   

基层离群众最近,“微腐败”对群众危害也最深、最大。因此,必须建立微权力运行清单,明晰村官的权力边界,划清纪律红线,积极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让老百姓知情、懂法、维利,还基层一个风清气正、干净秀美的生活环境,为基层振兴、繁荣、稳定奠定基础。(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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