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疏通移送机制 坚持挺纪在前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4 14:42:30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1至4月,公检法机关移送了10件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至区纪委监委,结合今年以前移送的问题线索情况,我们发现这些线索有的已经到了检察院移送法院阶段或者是法院已作出判决,才移送到区纪委监委。”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
为了解决信息不畅,党纪处理滞后的问题,晋宁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检法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和协作配合制度,畅通移送渠道。坚持挺纪在前,体现纪严于法,对违纪违法党员进行严肃查处。根据上级《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晋宁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公检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和沟通机制,第一时间核准违纪违法人员的政治面貌,将涉及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区纪委区监委,同步进行查处。同时,向公检法机关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及协作工作的函》,明确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腐败职能,强化工作配合。在线索来源、线索分析、线索初查、线索突破阶段打破障碍,提前介入,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
今年5月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会议以来,区纪委监委共接收公检法机关移交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40件。其中:公安移交8件,内容涉及酒驾、吸毒、练发轮功等违法问题;检察院移交19件,内容涉及酒驾、寻衅滋事、虚报冒领、收取好处等违纪违法问题;法院移交13件,内容涉及盗窃、交通肇事、酒驾等问题。目前,已办结19 件,正在办理21件。
“区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通过建立健全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协作机制,大大提高了对违纪违法党员的惩处力度,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通过对查处的酒驾、醉驾等案例进行通报,在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及普通群众中形成了加大警醒,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了。(刘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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