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我市纪检监察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好广播电台在传播纪检监察信息方面高效、便捷、直接的优势,多阵地宣传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要求,市纪委监委计划通过编制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购买“2019年广播电视台播报纪检监察信息”的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2019年广播电视台播报纪检监察信息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定期滚动广播电视台播报纪检监察信息,主要播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成效的信息,信息的选取和推送由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审核把关、统一报送。
四、 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50000元。
资金来源: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定期对市纪委市监委推动的稿件进行编辑、审定和推送,以语言播报的形式,在广播电视台相关栏目进行播报。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将市纪委市监委提供的素材或稿件进行编辑整理、审核推送,对播报的信息做到声情并茂、生动形象,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宣传的实效度,为纪检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3日
附件1: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购买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信息服务的函
附件2: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监委购买广播电视台纪检监察信息服务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