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联动排查”领导干部家属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3 15:12:14
编辑:嵩明—王瑞华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整治领导干部、子女及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为确保专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整治领导干部、子女及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明确整治内容和重点,细化落实措施,开展全覆盖排查,按照个人申报、自查自纠、组织核查的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质做好整治工作。
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全县57家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对在职在编干部、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在开展梳理排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各单位开展核查工作,以机关(单位)党政班子为重点核查对象,对照整治工作要求,规范领导干部、子女及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并按照边学边查、边学边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同时,将此次整治工作纳入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重点,并与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发挥监督检查联动作用,摸清全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经监督检查,发现有8名领导干部存在兼职情况,其中1名正在办理辞职手续;19名领导干部家属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
据悉,由县纪委牵头,县委组织部等部门配合,对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务,需要问责追责的核查处理。同时,还将对不如实填报本人兼职情况的,不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清理整顿情况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掌握情况差距较大的,不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不服从组织清理整顿意见的进行问责追责。
下步,县纪委监委将督促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的报批、审批、日常监管、定期报告等长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严肃追责问责。(张杨 王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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