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杜绝巡而不改和虚假整改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02 15:49:02
编辑:嵩明—王瑞华
“李组长,这是对县发改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请你们协助监督督办,推动问题整改。”日前,嵩明县委第四巡察组刘组长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组交办了巡察反馈材料。
嵩明县立足本地实际,采取“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方式推进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努力实现“1+1+1>3”的巡察整改效果,着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常驻不走”推进整改常抓不懈。嵩明县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作用,将巡察“体检”发现问题列为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必查内容,经常性将“探头”延伸至监督对象“病灶”处,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履行自身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问题的“病根”找准,把“药方”开对,推进整改常抓不懈。
抓实党风政风方能“蔚然成风”。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半年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在考核时将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存在问题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检查核实,要求已整改的问题有坚实材料支撑,长期整改的问题要形成制度并常抓不懈,抓实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使清风正气蔚然成风。
解信访“铃”还须扭住“重点人”。巡察中针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的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追根溯源发现问题线索,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对口纪检监察室办理,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剜除侵害党的肌体健康的“病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使党规党纪成为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再狡猾的“狐狸”也抵不过猎人“回马枪”。“人患不知其过,既知之,不能改,是无勇也。”在抓实巡察整改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检查,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核查、倾听民声等方式,对照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整改报告和整改清单,“对标对表”开展专项检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通过群众评议的方式,让整改成效由群众说了算,坚决杜绝巡而不改和虚假整改,以群众看得见的整改成效,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在已开展的9轮政治巡察中,嵩明县各巡察组共召开巡察问题反馈会65次,反馈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670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687条,交办问题线索179件,开展巡察“回头看”检查2次。通过“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方式,推动了巡察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整治了一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杨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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