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攻坚“五个专项整治” 推进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26 11:19:56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坚持“走在前、做表率”,在县委安排的10个方面专项整治的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重点,通过攻坚5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项整治信访突出问题化矛盾。按照《嵩明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扎实开展好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把当前群众集中举报、反复举报、久拖不结、具有典型性的信访问题实行包案督办,责任到人。2019年以来,已化解信访突出矛盾18件,切实化解缠访重访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专项整治纪律作风强担当。针对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14个问题,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件16人次,党纪处分1人,内部责任追究4人,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2名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专项整治案件质量提质效。由县纪委县监委扫黑办牵头,会同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72件扫黑除恶案件进行复评,查找短板和不足,共发现92个问题,已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技战术水平”。
专项整治巡察工作挥利剑。把主题教育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统筹实施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2019年共开展三轮巡察,对11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10个村委会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98个,问题线索19件,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24份,边巡边改问题36个。
专项整治案件查办重震慑。由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牵头,会同各纪检监察室,加强重大案件突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净化嵩明县政治生态。2019年以来,共立案93件,同比上升25%;结案85件,同比上升25%;处分78人,同比上升18.18%。留置10人(正在留置2人),同比增长233%。(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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