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坚持“十指联弹”弹好监督“协奏曲”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25 15:55:50

编辑:禄劝—杨庞华

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切实扛起主责主业,不断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巡察、督查、专项整治、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等多种方式,织密织牢“监督网”,弹好监督“协奏曲”,让监督“如影随形”。

坚持稳中求进,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禄劝县突出巡察政治定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实践,不断把巡察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开展村居巡察试点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3轮巡察,截止目前巡察反馈问题115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清退违规资金15.141万元。同时协助禄劝县委做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云龙水库保护治理机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的督促检查,认真办理巡视巡察转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处置,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发力纠治“四风”问题。禄劝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强化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县纪委县监委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廉政短信提醒、“单元制”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对花山节、火把节等少数民族节日期间干部作风开展重点检查,编发廉政短信3600余条,开展节假日监督检查6次,共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2个,问责2人。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市、森林防火、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创卫复审、生态环境保护、乌东德水电站建设移民搬迁、金沙江流域矿山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和“天价烟”“高档酒”等问题专项监督检查2次,发现纪律作风方面问题28个,问责4人,提醒谈话4人。查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2件,问责2人。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专项整治,发现问题3个,问责3人,提醒谈话3人。全力配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云龙水库开展机动巡察,加强对云龙水库重要饮用水源保护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给予党纪处分2人,问责6人,诫勉谈话6人,组织提醒谈话4人。开展会纪会风监督检查12次,通报1次,责令2个乡镇,9个县级部门作出情况说明。

保持高压态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禄劝县纪委县监委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依规依纪依法开展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着力提升案件质量,严守办案安全底线,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纪适用关,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审查等各环节流程,推进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43人次,占68.5%;第二种形态60人次,占16.9%;第三种形态4人次,占1.1%;第四种形态48人次,占13.5%。受理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件463件,集中处置问题线索246件。党纪政务立案107件125人,结案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同比增长65.62%;采取留置措施9件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件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84.465万元。(顾勤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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