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畅通信访举报渠道1至11月办结群众诉求1885件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25 11:39:13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1至11月,办结群众诉求1885件,受理信访举报241件次,与去年同比上升19.31%。

找准工作职能定位。坚决转变职能、聚焦主业,依法界定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确保在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开展信访举报工作。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置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按照省纪委监委对信访室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完成信访室标准化建设。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明确畅通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县级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等方式,打造便捷高效的举报受理平台,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保证来信、来访渠道畅通有效。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提高和保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1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9件,处理42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问责19人,批评教育20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4批次10起15人。

发挥线源监管作用。实行信访举报件集中管理制度,规范流转程序,把各渠道收集到的信访举报线索统一纳入信访受理台账进行登记管理,呈领导批示后及时向有关科室和相关部门分转线索,同时对线索来源、受理时间、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举报的主要内容、线索的移送转办情况进行登记,确保及时准确移送、转交,确保不积压、不丢失、不泄露。截至11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扶贫领域群众诉求1906件,办结1885件,办结率达98.9%。

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建立健全集中管理、定期对账制度,强化交办件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实行“每月催办、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工作机制,规定了在信访举报办理全过程中,因工作不及时、不到位,造成重复上访、大规模上访、越级上访、网络舆情失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畅通扶贫领域群众诉求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五级联动”信息化平台,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量。1至11月,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78件,与去年同比上升49.46%,立案查处67件67人,与去年同比上升48.89%。

深化信访监督力度。坚持把信访监督作为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环节来抓,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明确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提醒、批评、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的单位及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工作,定期对信访举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把突出的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提炼出来,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并对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挖掘,积极向上级机关报送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报送信访典型案例5篇,信访形势分析6期。 (沈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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