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1-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30人

来源于:西山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18 17:31:06

编辑:西山—王银行

今年以来,西山区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挺纪在前,注重在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灵活运用“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让“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到日常监督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1-10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累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0人。

强化廉政教育,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西山区纪委监委为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云南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现场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向全区实职副科以上干部每月递送廉政公开信、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多措并举,用好用活反面教材,为其敲响纪律警钟,警醒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防患未然。利用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节前等特殊节点进行提醒谈话、函询,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活第一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常态化监督。1-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51人,占比39.2%。

坚持严管厚爱,准确把握第二、第三种形态。西山区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严管厚爱的原则,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让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区分好违纪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通过问责及时制止轻微违纪的党员,将“小毛病”遏制在摇篮里。对于严重违规违纪但未违法的少数党员,尽可能进行挽救教育,唤醒其党性观念和党性意识,促使其迷途知返,防止“大病”变“重病”。对于主动讲清问题、积极认错悔改的党员干部从第三种形态转为第二种形态处理,反之则从严查处、绝不姑息。1-10月,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41人,占比31.6%。运用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2人,占比16.9%。

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运用第四种形态。西山区纪委监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原则,针对“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绝不手软,坚决查处极少数典型案件,一旦发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移动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对于已经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要让其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做好党纪国法的相互衔接,坚决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毒瘤”,强势震慑其他党员干部,强化“不敢腐”的政治氛围。1-10月,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6人,占比12.3%。

(西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李昱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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