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市纪委监委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专题警示片拍摄制作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涂力军案专题警示片、何清帆案专题警示片拍摄制作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市纪委市监委根据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要求以涂力军案、何清帆案为素材,委托昆明广播电视台分别拍摄制作涂力军案专题警示片、何清帆案专题警示片,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
四、 预算资金
(一)涂力军案专题警示片,预计片长25分钟,项目金额:180000元。
(二)何清帆案专题警示片,预计片长30分钟,项目金额:200000元。
以上两项共计:380000元。
(二)资金来源:2019年党风廉政宣传经费预算
五、 承接标准
两部专题警示片均为国家播出标准的高清标准,影像规格为1920×1080。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两部专题警示片在规定的时间高质量完成,视频的画面感和音效感完好,整体效果优。
七、 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之内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5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关于购买专题警示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函
附件2: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购买专题警示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