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化使命担当 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14 15:51:16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念好知责明责“紧箍咒”,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党委全面领导。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1次27项,其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2次,研究案件查办工作4次。制定《富民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全年主要任务从8个方面、53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县委主要领导与13名县级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与56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上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5家责任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深化运用 “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今年前三季度,全县各级党(工)委、党组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1740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586人次、约谈93人次、谈话诫勉65人次、书面检查7人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8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1人次,第二种形态48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7人次。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3人,诬告澄清1人,纠错容错1人。逐步显现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四个亲自”要求,县委主要领导亲笔签订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及县级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今年以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1次,其中专题研究2次,书记专题会议8次,听取和研究执纪审查工作。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基本合格单位、县委政治巡察中发现党的建设弱化的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及时约谈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16人;开展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前廉政谈话35人,对机构改革调整的第一批干部提醒谈话42人,切实督促履行责任。

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并督促责任部门落实各项工作,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07人次,并认真填写《昆明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本》。(崔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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