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持续推进惩腐“打伞” 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网”可庇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11 11:33:11

编辑:富民—沈鸿雁

“我们将继续带头督查督办,紧盯关键环节,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富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表示。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重拳出击,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频共振、同步发力,明确主攻方向,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加强问题线索排查核查力度,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精准度。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把责任落实到位,既有力打击震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办负责人介绍。

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沟通协调、联合筛查、快速移交、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做到职能互补、信息互联、协作互通。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由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确保高位推动、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7次,工作推进会13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全县75个村(社区)39086户居民开展涉黑涉恶涉乱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民意调查,共发出《调查表》37440份,问题2587个,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线索摸排和调查核实。成立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及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2轮次,对全县扫黑除恶线索零报告的14家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提醒,并实地指导督查督办。

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印发5项制度2个方案,为依法严惩、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会议制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强调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明确请示报告要求;《定期研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安排;《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通报机制》督促推进工作考核。以《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和《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边督边改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任务明确、措施有力、分工有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确保责任压紧压实、工作落细落实。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截至目前,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1件,处置问题线索91件,其中:办结79件、移送上级纪委2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正在调查核实12件。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7件7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铁腕除恶,踏石留痕,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包庇纵容,形成强大震慑。同时还将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始终保持长期的打压态势,让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无机可乘,逐步营造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任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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