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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一次巡察谈话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31 16:02:59

编辑:禄劝—杨庞华

2018年9月,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我通过了省公务员招考的关卡,有幸加入禄劝县纪委监委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2019年5月,我参加了县委第八轮巡察,这是我的第一次巡察,同时在这次巡察中还体验到了第一次谈话,真切地感受到了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不同之处。

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组长开始准备通知被巡察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

“小唐,明天开始谈话,你准备一下,跟我一起谈话。”

“谈话?要怎么谈啊?组长我要准备些什么呢?”对于我这个第一次参加巡察的新兵来说,这是一种考验也是一个新的学习机会,满脑子都是“我该怎么办?谈话场面是不是特别严肃?”的疑问,脑海中出现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谈话的场面。

组长看我似乎有些手足无措,对我说:“不用着急,明天谈话你和我一起,第一次谈话不知道怎么做是正常的,要谈话之前首先要熟悉单位的情况,带着问题去谈话,负责不同业务的人要从不同的角度来开展谈话,只不过这次谈话围绕他们单位的招投标工作适当加入红包整治问题,到时候你来做记录,边看边学,慢慢熟悉了工作就能熟能生巧。”

“这是我第一次谈话,是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我要做好准备。”组长的话让我原本的慌乱渐渐散去,心中暗自说道。

第二天,我和组长到了办公室后,组长从被巡察单位提供的职工名册中,随机通知一位同志来办公室进行谈话。

谈话开始,组长开始直奔主题:“我们是县委巡察组的两位同志,今天请您来主要是向您了解你们单位的情况,请您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

“好的,我一定如实反映我了解的情况。”

……

“有没有代理公司给参与招投标监管人员、公证人员、专家发放劳务费?”

“没有,没有发过。”

“从来没有发过吗?”

“公证人员、监管人员不存在领取劳务费情况,公证机关收取公证费,2014年以前存在这个问题,但2014年后出台了相关文件,就没有再发过,专家可以领取劳务费。”

“好的,那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方面是否有问题?你个人挂包的贫困户有没有存在困难?”

……

“好的,谢谢您,今天的谈话就到这,如果有什么需要反映的情况可以联系我们巡察组。”

“组长,刚才为什么不继续问下去啊?他前后回答都不一致了。”

“正因为他第二次回答我时改了说法才不能把问题再深入了,要适可而止,不能打草惊蛇,让他觉得问题到此结束了。小唐,以后你负责谈话的时候要注意这些问题,也不能直接问出你想知道的,可以以迂回、混淆的方式来问,我们发现问题的方法并不局限于谈话,既然内心有了猜想,可以寻找其他方法来佐证,有了方向就是最好的。再通知其他同志过来谈话吧,现在谈谈常规的问题就行了。”

经过组长几天的观察后发现,评标现场的监控视频平时都是关着的,只有评标时才会打开,并且没有人在视频监控前。在一次评标现场的监控视频中组长发现了代理公司的人放了信封在工作人员的桌子上,为了不惊扰他们,组长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幕。

在谈话中,组长有时义正言辞、有理有据,有时又是循循善诱、心理博弈。这次谈话让我明白谈话是一门艺术,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找准谈话入口开展谈话。在谈话中要占据主导权,要因人而异,随机应变,做到有的放矢,谈话只是为了和干部职工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发现问题,不是为了撬开嘴巴、拿到证据、解决问题,更不是在审人,要注意谈话的方式方法,要以轻松地氛围来进行谈话。

本以为就是一次我问你答的简单谈话,真正参与后才发现,一件小事中还有许多的技巧,要像海底捞月一般,从众多繁琐的信息中发现值得关注的问题,要不怕得罪人,严肃态度,大胆追问,也要站在同志的角度,平等交流,才能在谈话中收放自如,达到谈话的目的。在工作中多观察多思考,勤学多练,向领导同事学习经验,增强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争取做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唐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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