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9月处置问题线索124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30 11:14:37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注重监督检查过程中问题线索的查找、排查,积极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拓宽案源渠道。
强化管理“锁定”问题线索。对信访举报、上级交办、专项治理、网络舆情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组织、审计、司法、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各承办部门都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每周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各承办部门进行对账,对分派问题线索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了问题线索不流失、不积压,提升线索管理水平。
专项监督检查“扫描”问题。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约谈函询,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检查、扶贫领域监督检查等专项纪律检查进行深度扫描,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让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浮出水面。1至9月,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6人次,同比增长19.3%。其中,第一种形态64人次,同比增长12.28%,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47.1%;第二种形态52人次,同比增长147.62%,占38.2%;第三种形态10人次,同比下降41.18%,占7.4%。第四种形态10人次,同比下降47.37%,占7.4%。
反腐败协调“共享”问题线索。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充分互通信息,法院的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大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监委在涉刑人员上的处理;检察院的配合力度也持续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在突破大要案件上配合默契;公安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大幅提升,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了关于国家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审计、财政等部门在配合反腐案件的办理上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为县纪委监委办理违纪违法案件做了大量工作,如对“小金库”的认定等。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工作中呈现出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
今年1至9月,嵩明县共立案83件,同比增长6.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4件,同比增长6.9%。(毕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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