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拿出“绣花功”做好“精细活”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22 10:47:50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是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决战决胜、攻城拔寨的关键之年,富民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强化措施,细化任务,全力做好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精细活”。
强化日常监督,严查突出问题。整合监督力量,组建3个监督单元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县级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6个“蹲点式”监督工作组,每年分两个阶段对各镇(街道)和部分县级部门进行日常化监督,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县委专项巡察,在县委第七、八轮巡察中,发现扶贫领域问题14个,提出巡察意见18条。
深化专项治理,体现精准监督。及时下发《富民县纪委监委关于组织开展好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一报告两清单”。成立7个交叉检查组,对全县5镇2街道、13家县级部门进行交叉检查,并将检查出的67个问题书面反馈各单位,督促按时限认真进行整改。
加强工作统筹,构建长效机制。牵头制定下发《富民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强化压实全县各镇(街道)、县级主责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健全“周例会、旬报告、月汇总、季通报”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月查月报”、工作目标倒逼工作机制。
发挥探头作用,监督直抵末梢。派驻纪检组结合“单元制”、“蹲点式”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工作,通过座谈了解、翻阅台账、实地走访及电话查访等方式,强化政治监督、精准监督和再监督职能。发挥村监委末梢“显微镜”作用,常态化加强对村干部工作效能和作风的监督,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
通报典型案例,严明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例会等,对违反纪律的“低保清理不及时、贫困户名下有车、扶贫政策掌握不清、台账资料不完善”等查处问题及案例进行通报,累计通报曝光4批次10起15人;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通报2次,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镇(街道)进行提示预警2次,对工作情况持续3个月排名靠后的1个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
从严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畅通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渠道,今年以来,办理市纪委监委交办督办问题线索共3批5件,1件督促整改落实,4件反映失实,予以了结。2019年1-9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录入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信息1902件,办结1881件,办结率98.9%。排查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6件,查处41人,其中党纪处分3人,问责19人,批评教育19人。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问责处理18人,占43.9%。 (沈鸿雁 白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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