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多措并举 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21 16:37:52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为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多措并举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确保办案安全,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筑牢红线意识,内心时刻有要求。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做到安全要求逢案必讲必提,案前必须研究制定安全预案,案中严格按照程序环节落实安全措施,坚持把安全底线思维贯穿谈话和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切实把安全工作当作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尤其是节假日期间,要求值班领导务必端正态度、以身作则,按时按点到岗值班,严格落实值班期间工作纪律,不搞特殊。始终坚持“双安全”。用制度划清红线,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每一起初核、谈话函询、立案案件都要制定《安全预案》,办案人员逐个签订《安全责任书》,确定安全员,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和被调查对象“双安全”。

提高政治站位,绷紧纪律“安全弦”。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工作的第一要务抓,作为牢不可破的刚性纪律执行。坚持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切实增强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安全责任,织密审查调查“安全网”。主要领导对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指导;其他领导班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督促指导工作,推动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强化制度执行,拧紧审查调查“安全阀”。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和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逐条逐项梳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制度漏洞,不断修订完善“蹲点式”谈话管理办法、审查调查工作规范、谈话场所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医疗救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风险应对等操作规程,为依纪依法安全审查调查提供制度保障。

强化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总要求,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标审查调查纪律要求、对准审查调查安全薄弱环节,要求长期坚持认真排查,做到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无死角。对排查不认真不细致、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审查调查工作“零隐患”。 2019年以来开展留置安全主题培训12批210人(次),对县纪委监委谈话室、留置室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19次,对基层纪检组织办案场所开展1轮检查抽查,发现安全隐患3个,均及时纠正消除。

严格落实制度,走读谈话“零风险”。对谈话“前、中、后”的程序和安全责任进行规范和明确。谈话前,对谈话对象的既往病史、身体、心理、性格、家庭等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工作人员须开启录音录像设备,要求谈话对象关闭手机,观察询问其随身携带的物品,对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物品进行登记后代为妥善保管;谈话期间实时观察谈话对象情绪和身体状况,稳定谈话对象情绪,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防止发生突发事件;谈话结束后,代管物品当面交还谈话对象并由其签字确认,由承担谈话任务的2名人员在确定谈话对象离开时健康正常的情况下,将其送至家中或单位等安全地点,交给谈话对象的家人或单位同事,通过电话等方式了解被谈话人谈话结束后的身体、心理、思想等方面的情况。(丁刘杰 彭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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