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用好“澄清正名”为担当干事者撑腰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16 17:32:50
编辑:寻甸—李秋仙
“根据《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对河口镇林业科原科长林峰被诬告问题予以公开澄清正名,相关问题予以了结。”日前,寻甸县河口镇纪委研究做出的一个决定。
为营造一个宽松、宽容、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今年以来,寻甸县把“为敢于担当者担当”列为今年县纪委监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向不实举报开刀,确确实实让最基层的干事创业者不气馁、不灰心。
据悉,与林峰有同样“遭遇”的还有仁德街道东发社区监委会主任张艳。2019年3月,仁德街道纪工委收到寻甸县纪委监委转办的信访件,反映东发一组村民反映东发社区监委会主任张艳骗取国家种养殖补助款,在承包本村土地时索取承包人钱财等5个问题。仁德街道纪工委及时组成调查组进行了认真核查,举报件中提到的在土地征收中未记账,私吞补偿资金,经过调查取证,丈量土地时的绘图册,农户兑款花名册均被张艳完好保存着,所有资金均由仁德街道财务中心进行兑付;反映其私自变卖的土地其实是东发一组的集体坟塘,所有使用坟塘的村民均向村集体缴纳过费用,而这些费用也都存入了仁德街道财务管理中心;最终认定举报内容均不属实。2019年5月,县纪委县监委对该项举报件作信访了结。
“今年以来,我们共受理受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 273件(次),相当一部分经查证失实,且多数为匿名举报,这种行为极大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定程度影响了本地的政治生态。”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针对这种情况,县纪委监委近期在全县集中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对反映不实、没有证据证明问题存在、且能够证明系诬告陷害、恶意中伤或乱告错告的,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公开澄清正名。
在探索过程中,寻甸县纪委监委还结合昆明市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不断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将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澄清正名的对象、条件、方式及审批程序等进行明确,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为受到诬告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同时强化分析研判,精准划分错告和诬告性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为干部澄清正名不是解决一时一事的权宜之计,而是关系全局、关系长远的工作,特别是寻甸正处于持续巩固脱贫成效的关键时期,需要全县上下一条心、一股劲、一盘棋,撸起袖子加油干,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引导规范信访举报行为,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实名实证举报,加大对诬告陷害者“亮剑”力度,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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