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1至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88人(次)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15 17:16:13

编辑:晋宁—张亚云

晋宁区坚持挺纪在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标本兼治。今年以来,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8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01人次,占77.6%;第二种形态处理60人次,占15.5%;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2.6%;第四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4.4%。

关口前移、着眼防范,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在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建立班子成员之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全区各级单位、部门党政班子紧紧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分别开展提醒谈话1999人(次)、约谈121人(次)、谈话诫勉38人(次)、作出书面检查2人(次)、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7人(次),谈话共涉及3081项内容。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全区共有6人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逐步显现。转变单纯办案的观念,注意区分情形、区别对待,设置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道防线,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大隐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存在轻微违规问题的200人进行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等适当处理,对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79人立案查处。

激励与约束并重,提高“四种形态”运用效果。把运用“四种形态”同干部能上能下结合起来,同澄清正名工作结合起来,同容错纠错免错制度结合起来,同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多维度、深层次的检视问题、发现问题,切实关心关爱党员领导干部。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12名党员领导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冯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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