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村(社区)监委主任集体“充电续航”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11 16:56:51

编辑:石林—赵芬

“通过学习培训,帮助我进一步找准了职责定位,弄清了监督内容,找准了监督方法。”日前,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东门社区监委主任胡莎在全县村(社区)监委主任、监察联络员培训班上深有感触地说。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担当尽责,在“如何发现问题”上寻找方法,在“对谁负责”上保持清醒,在“发现问题怎么办”上心中有数,全面履行监督责任。

为切实提升村(社区)监委会主任、监察联络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石林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93个村(社区)的监委会主任和监察联络员,开展了“充电续航”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及省、市、县纪委监委相关文件,补充监督内容方面的知识“短板”。三天的培训中,内容上既有专题讲座,又有现场教学;形式上既有拓展训练,也有互动交流,教学紧贴村务监督实际,帮助村监委主任和监察联络员进一步做好决策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党务、村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管理,资产资源,村组干部效能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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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力拓展训练

“村监委和监察联络员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经末梢’,一手连着党,一手连着人民群众。”长湖镇祖莫村监察联络员毕红德表示,村监委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方面自身素质必须过硬,要主动学习增强监督能力;另一方面三五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要深入联系群众,树立公信力。通过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把他们变成村里的“探头”,给农村干部使用的公权力装上“放大镜”。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今年7月县监察委员会向7个乡镇(街道)派出了监察室,全县93个村(社区)都由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并聘任了监察联络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田方权 黄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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