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抓”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30 16:22:26
编辑:寻甸—李秋仙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寻甸县委积极探索实践,从巡前、巡中、巡后三个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巡察工作,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实效,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巡前抓队伍建设。通过单位推荐、组织认定的方式进行巡察人员的选配了75名政治坚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公道正派、善于敢于发现问题、业务熟悉的科级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进入巡察工作人才库;组织参与巡察的全体成员围绕问题线索分类处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有关政策和要求、巡察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及党务工作、巡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等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出台《关于县委巡察组改进作风规定》等4项制度,督促巡察人员一一签订《巡察纪律承诺书》,明确要求做到“四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不泄露任何工作秘密、不发生任何假公济私的行为;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立健全支部会、组务会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巡察工作本领。
巡中抓发现问题。重点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即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整治“四风”、党规党纪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置,对于苗头性问题早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对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根据巡察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集中分析研判,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率。今年以来,共发现“面上问题”98个,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23个,延伸巡察15个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63个,提出意见建议48条,移交问题线索19件,对巡察发现的违纪违法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巡察监督的推动下得以有效解决。
巡后抓整改落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类处置,建立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专项台账,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做到交账清、对账准、销账明;针对能第一时间解决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做到即知即改、立巡立改,对整改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适时约谈一把手;不定期对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巡察组对其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约谈指出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整改,形成有力震慑,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仅今年开展的第八轮巡察,5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围绕巡察反馈的99个问题,33条意见建议,共制定整改措施188条,完善制度59项,现已完成问题整改94个,正在整改5个,整改率达到94.95%,收缴违规资金165.3381万元缴入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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