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多措并举提高巡察问题线索成案率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29 15:59:11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自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政治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在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促进线索成案率上下功夫,有效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磨刀不误砍柴工”,做足巡察准备。在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各巡察组通过函询、上门走访等方式,向县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组,以及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扶贫办等职门部门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党员干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涉及信访举报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和参加邪教组织情况、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情况等,汇总梳理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对重点问题心中有底,在巡察组内明确专人跟进重点问题,做到带着问题进驻,有的放矢巡察。

“开物成务”,把准政治定位。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核心是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根本任务是担负“两个维护”的政治任务。因此,嵩明县在巡察中准确把握政治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把准工作方向,坚决防止把政治巡察搞成工作督查、纪律检查。在一开始就站在政治的高度查找存在问题线索,站在政治的高度分析判断问题性质,通过规定的巡察方式找足证据支撑,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善加归纳总结提升,透过表象深挖思想政治方面问题本质,通过精炼语言归纳分析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方面问题表现和具体事例,客观公正地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作出政治上的评价和定性。

“顺藤摸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瞄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明确的“12+N”工作方式,打好“组合拳”,充分运用谈话技巧,注重心理攻势,力求从谈话中发现蛛丝马迹,从会计凭据中发现问题端倪,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隐藏病灶,利用好审计报告、司法调查、纪律审查等信息和成果,深入查找存在的政治偏差,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采取“下沉一级”等方式,对问题进行全方位了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盘掌握。

“追根溯源”,注重深度挖掘。牢固树立“该发现问题未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理念,注重多渠道、多角度地搜集挖掘问题线索。充分利用好电视台、公众号、公示公告等手段发布巡察公告,扩大巡察知晓面,提高群众参与度。加强调查研究,就问题线索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等疑点、难点问题向县财政部门、住建部门、组织部门及相关领导干部等咨询问题来龙去脉,判定问题属性,防止问题泛化、定位不准、证据乏力等问题出现。在巡察中运用好立行立改、快巡快转快查快结等方法,消除群众观望心理,增加群众信任度,引导干部群众讲实话、说实情,真正把问题巡透、查清。

“穷根究底”,精准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深入了解、摸清底细,找足问题线索佐证材料,把握相关党纪国法对问题的判定要件要素,防止凭想象或者进行不符合规律的推理来判定问题,对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精准画像,透过问题现象查找思想政治方面问题根源。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职能部门,在问题线索研判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会议上专题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找准政策依据,找足证据支撑,对问题线索按照标准准确分类,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处理。

截至目前,嵩明县共开展8轮巡察,共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67件,已移交并办结的问题线索158件,共立案21件,成案率为14 %,充分彰显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杨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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