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至9月立案审查调查83件83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27 17:02:14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坚持全覆盖、无禁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1至9月共立案83件,同比增长6.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
畅通渠道,深挖线索。在强化网站、微信、举报专线受理平台基础上,建立信访件定期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实行带信下访、包案领导走访回访工作机制,主动深入群众开展接访开展接访活动,与群众“零距离”交流,“原汁原味”收集问题线索。同时,建立问题线索专用台账,制定专人动态跟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并主动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1至9月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24件,同比增长6.9%。
注重规范,提升质量。建立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一体化机制,实行线索管理、初核立案、调度指挥、审查把关“四个统一”,形成审查调查工作的合力。建立线索受理、分配、查办进度电子台账,建立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办法,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综合运用十二项调查措施,迅速固定证据,缩短案件查办周期,提升审查调查效率。1至9月,县监委共使用调查措施876次,调查措施得到有效运用。共对9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常态教育、标本兼治。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约谈函询,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收集编印典型案例,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制定下发标本兼治四书一报告,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1至9月,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6人次,同比增长19.3%。其中,第一种形态64人次,同比增长12.28%,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47.1%;第二种形态52人次,同比增长147.62%,占38.2%;第三种形态10人次,同比下降41.18%,占7.4%。第四种形态10人次,同比下降47.37%,占7.4%。
注重安全,守牢底线。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把审查调查安全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学习教育,常敲审查调查安全警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审查调查、陪护等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制定《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陪护人员工作规范》等制度。全面梳理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审查调查安全应急预案。突出“走读式”谈话安全重点,抓实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的风险管控,有效防止审查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安全检查,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1至9月,共开展12批210人次审查调查安全知识业务培训。(苏丽梅 彭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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