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 守牢思想防线

来源于:禄劝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27 16:57:19

编辑:禄劝—杨庞华


“组织找我谈话是为了我好,是对我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苗头和不良倾向进行及时的提醒和纠正,是在挽救我啊!”

禄劝县纪委监委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实施办法》,从强化提醒教育、加强谈话函询等方面,推动第一种形态的实化、细化。

今年1月至9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00人次,同比增长114.29%。其中,第一种形态207人次,同比增长120.21%,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9.0%;第二种形态47人次,同比增长20.51%,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15.7%;第三种形态4人次,同比增长33.33%,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1.3%;第四种形态42人次,同比增长950%,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14.0%。其中第一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9.0%,做到了防微杜渐与严管厚爱相结合。

同时,禄劝县在全县积极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做合格共产党员。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利用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传统+网络”的立体宣传方式,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和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讲堂、讲授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利用党员干部先进事迹和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正反两方面教育,切实做到常教育、常提醒,让党员干部树立“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意识。

今年上半年,禄劝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责任提醒1017人次,其中提醒谈话923人次,约谈83人次,谈话诫勉11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7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7人。切实让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成为“平常事”,也让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党和人民在监督,众目睽睽难逃脱”,进一步牢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杨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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