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聚焦监督职责 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26 15:40:45

编辑:官渡—王俊伟

今年以来,昆明市官渡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全面整合资源力量,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构建高效严密监督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纪律监督,保持惩腐高压态势。构建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检举举报平台,依托“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在“廉韵官渡”微信公众号设置在线举报专区,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分析研判,加强跟踪督办。1至8月,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54件,同比上升56.5%。依托“1+2+2+X”“单元制”监督机制,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处分4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起,诫勉问责4人,通报问责4人,政务处分1人,持续擦亮“作风建设”的金色名片。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惩治重点,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和规矩等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处置问题线索90件,立案63件63人,结案33件,处分30人。

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政治任务,做到巡察工作政治方向不偏、政治定位不移。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检视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紧扣被巡察单位的业务特点、明确巡察工作的重点方向等因素,细化落实扫黑除恶、精准脱贫、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严格的“政治体检”。同时,针对基层巡察存在的“巡不深、察不透”等难题,积极探索实践开展统合巡察工作,有效破解基层巡察工作中熟人社会碍于面子不敢大胆发现、查找问题的监督难情况,发现5个方面存在的问题87个,移交问题线索12个,向区级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8条。

加强派驻机构管理,落实制度规定。印发《官渡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对派驻机构的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进行规范,为派驻机构有效开展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依据。各派驻纪检组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开展民主生活会督导、督查工作,针对监督单位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不断深入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按照发现问题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灵活运用谈话、函询(面询)、监督建议等措施,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1至8月,各派驻纪检组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人次。

向街道派出监察室,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印发《区监察委员会向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意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社区管理的方方面面。区监委向全县8个街道派出监察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每个街道监察室设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主任由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员由街道纪工委专职纪检干部兼任。探索在全区所有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 充分发挥监察监督“探头”和基层监督“触角”作用,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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