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打造立体式监督网络 一体推进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17 17:39:21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监督作为工作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来抓,全力打造立体式监督网络,推进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更好促进纪法贯通、深度融合。

精准抓实单元制监督。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单元制”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采取1个派驻纪检组+1个镇(街道、园区)纪(工)委+2个职能单位专业人员“1+1+2”的方式组成专项监督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单元内各镇(街道)和各单位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共建立单元组8个,抽调65名人员组成人才库,组织开展监督检查8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4个。

有效抓好“互联网+”监督。实践运用“互联网+两个责任”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对嵩明县2019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分解,通过系统下发至57家责任制单位,7月25日完成了上半年线上任务考核,同时,将日常工作纳入系统管理,共通过系统下发日常任务27件(次)。组织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严格按照“七个一”要求督促整改问题,全面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有力实施清单式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等,逐一列举32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具体问题清单,描好画准“反面形象”,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一小结,层层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取得成效。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个,党纪处分4人,问责1人,谈话2人。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1次。

着力暗访常态化监督。紧盯重要节假日,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先后成立16个检查组,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全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消费、执行津补贴规定,各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上班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等情况开展暗访。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4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份,谈话3人,修改完善制度1个。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件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3人,问责5人。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3次。

聚力专项高密度监督。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开展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抽查工作,共发现问题45个。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共排查、移交、处置问题148个,党纪处分12人,问责6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监督检查,共开展检查14次,发现问题8个,提醒谈话8人。对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开展抽查,发现问题18个,谈话2人。围绕“两个一律”,坚持“一案三查”,通过完善督办、联动、直查直办、宣传四项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87件,正在核查41件,办结146件;党纪政务立案15人,处分9人;问责3人,谈话31人。

推进派驻近距离监督。先后出台《嵩明县派驻监督与被监督工作机制》《嵩明县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制度(试行)》《嵩明县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述职述责制度(试行)》等制度,规范派驻纪检组与党组之间的工作协调、交换意见、党员处分、参加会议、结果运用五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切实发挥派驻机构“前哨”“探头”作用。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15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16条,对未按程序开展工作的相关责任人谈话21人。共处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55件,已办结41件,其中函询10件;立案6人,谈话13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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