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18件突出问题信访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17 17:37:20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来,嵩明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包案结合督办、上访结合下访、回访结合落实的工作方式,“脚步向下”化解信访难点突出问题,真心”知民情、“贴心”解民忧、了民愿。1月-8月,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接访17件次,回访6次,包案督办18件突出问题信访件。
明确接访时间,确保渠道畅通。严格落实《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要求,每月10日由班子成员轮流到县纪委信访接访室接待来访群众,通过现场受理,面对面沟通的方式“零距离”倾听信访人诉求,积极引导举报人以理性合法合规的方式表达合理诉求表达合理诉求。同时班子成员每季度深入到信访举报量较大、信访反映较集中的地区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情况,抓早抓小,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将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明确组织领导,确保措施到位。各包案领导、牵头委室、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对包案的疑难复杂信访件认真分析研究,包案领导亲自协调,亲自部署,亲自解决,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交办督办解决一批、反馈通报解决一批、群众参与解决一批、澄清正名解决一批、查处打击解决一批、直接了结解决一批的“六个一批”解决措施,抓好包案工作落实,切实化解缠访、乱访、诬告陷害等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明确工作时限,确保高效推进。包案领导严格按照《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化解办结包案督办件,并在化解办结包案督办件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包案督办情况报告及材料送县纪委信访室整理归档。确因包案督办信访件涉及信访问题较多、情况复杂、跨年度时间较长不能按时办结的,撰写包案进展情况报请县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予以延期,延期一般不超过30日。
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包案督办信访突出问题办结后,仍出现重复访的,原包案领导及责任委室要继续按照包督办、包调查、包解决、包息诉、包稳定的“五包”要求,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确保社会稳定。因包案督办工作不力,责任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照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嵩明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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