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控点拉线扩面织网“四位一体”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16 17:12:05
编辑:富民—沈鸿雁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宪法》《监察法》赋予了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着力全面构建派驻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积极创建系统完备、衔接贯通、同向发力的权力监督新格局,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
严控派驻监督“点”,前移派驻“监督哨”。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督促责任落实、强化重点检查、开展审查调查、作出问责处置、监督问题整改6项监督措施,有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严格把控驻在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关键点,对全县51家部门(单位)派驻8个纪检监察组,出台《富民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常态化监督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议事决策、作风建设等监督。今年来,8个派驻纪检组共参加或列席被监督部门会议120次,开展重点监督检查5轮次,处置问题线索43件次,立案审查调查11件,处分1人,派驻机构的处置、审查、处理均有“零突破”,实现“贴身”监督,关口前移,凸显派驻监督“前哨”作用。
贯通党内监督“线”,拧紧责任“螺丝钉”。通过严明纪律规矩、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保持反腐肃贪高压态势、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强化纪律检查建议6项纪律监督措施,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拉紧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全面贯通履行党内监督责任“线”。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责任,制定检查考核办法,依托互联网 “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线上 线下检查考核,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党组织2个,处理27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约谈存在党的建设弱化、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的党政主要负责人6人。严格对照五个方面32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形式开展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问责单位2家,处理党员干部7人。完成党纪立案49件49人,其中,乡科级4人、一般干部13人、其他人员32人。
扩大监察监督“面”,常念公权“紧箍咒”。通过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实现执纪执法有效衔接、综合运用调查措施、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精准有效运用“两书”、突出预防警示教育7项措施,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7个镇(街道)共处置问题线索87件,立案27件。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7轮次,发现问题48个,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17个。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1个,问责追责1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批次8起10人。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80件,立案6件,办结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及其他处理7人。1-8月,政务立案9件9人,采取留置措施3人,移送司法3人。政务立案中,乡科级2人、一般干部5人、其他人员2人。
织密巡察监督“网”,高悬“达摩克利斯剑”。深化政治巡察,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全方位、全景式开展巡察监督,织密巡察监督“网”。通过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统合巡察等3项措施,制定巡察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国企延伸,实现常规巡察全覆盖,针对重大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深挖细查,推动形成主动负责、积极担责、认真履责、全力尽责的工作格局。按照“一办三组”模式,设立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机动式、交叉式、统合式巡察,聚焦重点人、事精准发力,形成巡察监督随时在、巡察利剑时刻高悬的震慑新常态。已完成的县委前八轮巡察共组建28个巡察组,对36家党组织(单位)开展了巡察,共发现问题424个,移交问题线索42件,督促建立完善制度130余项。(周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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