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充分发挥派出乡镇监察室“哨兵”作用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16 16:21:22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这是派出监察室成立后,我们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聚焦了村委会主任这个特殊的‘官’;以前,对于本身就是党员的村委会主任,乡镇纪委只能进行党纪处理,无法进行监察调查;派出监察室的设立,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寻甸县金所街道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王艳在查处一村委会主任时深有感触。

据悉,自派出乡镇监察室组建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规范派出监察室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强化履责能力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派出乡镇监察室“前哨”作用,让监督直抵“最后一米”。

“现在,派出河口镇监察室的副主任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都配备到位,力量加强了,办信办案的工作效率也提高了。”河口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杨富春信心满满。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出台了《问题线索移交跟踪督办表》,对案件线索的受理、初核、立案、审批、调查、审理、执行和涉案款物的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修订完善了《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度》、《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纪律审查保密制度》等;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审查安全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安全问题发生;制定《执纪审查程序文书》,建立信访初核、案件调查、执纪审理等方面的完整文书模板,编订成册印发16个派出监察室,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

同时,在全县174个村(社区)配备监察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派出监察室定期对他们进行党纪党规、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集中培训,指导其对村级财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黑涉恶、扶贫领域政策落实情况等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对村级“微腐败”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要求监察信息员发现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监察室报告,切实发挥村(社区)聘任监察联络员“探头”和“哨兵”作用。  

为提高派出乡镇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除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定期组织集中“充电”“加油”外,县纪委监委以乡镇派出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员为主要轮训对象,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每期集中轮训时间为2个月,每轮安排8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业务室集中轮训,计划年内先开展1期集中大轮训,确保明年九月份前乡镇派出监察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员集中轮训一遍以上,实现履职能力提升一档,综合素质提高一级的目标。

“派出乡镇监察室身处监督执纪最前沿,在履行监察监督职责方面有着‘零距离’、全天候的优势,只有他们的作用发挥好了,才能及时发现和惩处‘蝇贪’‘蚁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力度,为其划出履职‘跑道’,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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