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1人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16 16:20:03

编辑:寻甸—李秋仙

“感谢组织的教育和提醒,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让我算清了‘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自由账’‘健康账’‘友情账’,对我而言真是千金不换,今后我将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再发生。”在谈话室内,一位被寻甸县纪委监委约谈的党员干部感谢组织对自己的严管厚爱。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按照教育告诫在前、惩戒在后的思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常态化监督。多载体推送“漫画廉洁过节”“‘变形’的月饼千万别吃”等相关文章23篇,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节假日前向全县564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000余条,多举措教育提醒全县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对函询了结线索,及时向被函询人反馈。1至8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2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50.9%;开展谈话函询40件40人,了结34件34人。

在此基础上,把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作为减存量、遏增量的有效途径。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综合处理,防止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有效填补监督空白;具体把握中,既坚持原则、严格依纪依法,也综合研判、具体分析,对相信组织、如实说明自身问题、真正认错悔错改错的,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在调查中不相信组织、不讲实情、我行我素的,从重或加重处理。1至8月,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分别处理35人和16人,分别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21.7%和10%。

同时,严肃用好第四种形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综合运用12种措施开展调查,依纪依法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坚持双管齐下,既查受贿人,也查行贿人,让围猎者同样付出代价,最大限度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空间。1至8月,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8人,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17.4%;留置5件5人5次,开除公职4人,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12件16人,以惩处有力保证监督有效。

另外,将“三个区分开来”贯穿初核、调查、审理等每个环节,真正把工作失误与个人腐败、缺乏经验与明知故犯、出于公心与以权谋私区分开来;对于一心为公、敢于担当的干部,如果不是主观故意,允许试错;对于工作中出现瑕疵但可以弥补的,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免予责任追究或者从轻、减轻处理,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和鼓励创新,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张兴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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