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1至8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8人次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12 10:24:07
编辑:官渡—王俊伟
今年以来,官渡区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1至8月,运用四种形态9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58人次,占61.7%。
线上线下提醒,增强纪律意识。充分利用“廉韵官渡”微信公众号、“昆明官渡纪委”微博及时推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时转发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对各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持续震慑,让党员干部树立“红灯停”“绿灯行”的规矩意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廉政风险点,组织区市场监管局150余人参观安宁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区领导干部480余人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电影《反腐枪声》,用活用好反面教材,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抓早抓小,拧紧纪律发条。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早谈心、早提醒,对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批评,对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诫勉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同时,及时传导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传递廉洁自律新信号,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细化谈话内容,提升谈话实效。充分细化“第一种形态”谈话的内容,包括涉及到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防止谈话提醒流于形式,务必谈到点上、戳到痛处,把问题说清、把根源找准、把错误改正,不达目的不放过,并将谈话材料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使干部少犯乃至不犯错误,防止违纪变违法,切实保护好干部。
加强监督检查,落细落实责任。坚决防止谈话函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做到有责必问、问则必究、究则必严。向被谈话提醒人单位下函,要求其提醒督促近期接受组织谈话、约谈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一定范围内公开,督促落实整改,做到组织处理有“下文”,落实整改有“回音”,切实避免“见好就收”情况出现。
(杨静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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