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3+”模式探索推动“三不”机制建设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09 15:25:53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严教、严管、严防、严惩”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3+”模式,强化权力制约,落实管治责任,深化教育惩戒,一体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个人事项报告+民主集中讨论,强化权力制约。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执行个人重要事项和重要活动及时向组织报告。按要求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等专题报告找那个,对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进行公开说明,并自觉接受监督,33名县级领导干部带头按程序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出台《中共富民县委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重要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及书记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策,班子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共召开县委常委会18次,研究各类重大事项167项;书记专题会议8次,研究各类重大事项10项;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

落实“一岗双责”+廉政提醒谈话,紧盯“关键少数”。制定《富民县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全年主要任务从8个方面、53项具体任务细化分解到全县各级各部门,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县委主要领导亲自与55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县各级各部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强化责任落实的良好格局。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并监督责任部门的各项工作落实,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107人次,并认真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本》。

推进监督检查+典型案例通报,深化警示教育。聚焦扶贫领域、生态环保、扫黑除恶、“两违”整治、农村小微权力等重点领域以及全县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量和效果,打好纠“四风”组合拳,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和“单元制”监督检查7轮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8个。集中通报曝光违纪违法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贪污腐败行为、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典型案例19件,其中: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4件4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4件,贪污腐败行为2件2人,侵害群众利益行为3件4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6件。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让顶风违纪人员知耻收手,让心存侥幸人员知止生畏敛行,形成强大震慑。 (任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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