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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关于大河水库、柴河水库机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9-06 17:42:48

编辑:赵艳芳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4日至4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晋宁区大河水库、柴河水库开展了机动巡察。2019年6月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源保护治理主体责任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反馈问题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1次,安排专题培训1次。

二是对河堤湾村10余户村民污水排放及收集情况再排查,消除生活污染源。加大宣传,努力劝导农户规范家禽、家畜养殖管理。

(二)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反馈问题以来,区委常委会3次、区政府常务会3次研究相关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调研9次、召开专题会3次,督促抓好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分析存在问题,统筹推进整改。

二是解除柴河、大河水面承包合同,今后水库不再对外出租从事养殖活动。

(三)关于“对长期存在的污染源和隐患问题处理态度不坚决”问题整改情况

制定方案将4个养殖场纳入禁养范围。目前已关闭搬迁3个,剩余1个计划9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邀请上级领导及专家实地调研指导,各职能部门参与合理规划、科学论证。

二是投资50万元,开挖、修缮沉砂塘3个。

三是深入推进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村庄雨污分流设施。

二、 贯彻中央、省市委水源保护治理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机构编制及人员不到位、管理关系不畅”问题整改情况

计划2019年底前成立晋宁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地保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关于“应急响应机制滞后”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制定(修编)各类应急预案。

二是于2019年6月25日,组织了1次综合应急处置演练。

(三)关于“经费配置不完善,保护治理中工作资金缺口较大”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2018年投入租地费用、扶持补助资金共计582万元;投入约1500万元实施了柴河、大河水库汇水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

二是2019年计划投入租地费用、扶持补助资金700万元;计划投资89万元实施六街子沟生态氧化塘工程。

三、 职能部门履行水源保护治理责任方面

(一)关于“宣传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上半年,累计开展宣传活动8次,发放资料16300余份,区属媒体发布信息180余条。

二是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通报水源保护相关工作情况。

三是投资24万元,在六街干海种植圣母春桃400亩,预计年产值228万元;2019年计划投资40万元在六街新寨推广羊肚菌种植50亩,预计产值达75-100万元。

(二)关于“生活面源污染严峻”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与滇池水务公司对接,改造提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同时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提高管理实效。

二是筹措资金341万元,建设20亩的生态调蓄塘;投入39.26万元,在六街镇7个自然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投入约50万元,对六街重点区域进行清淤。克服财政困难,继续每年安排设施管护资金43.7万元。

三是进一步强化河道(库塘)管理。巡查中发现问题19个,立行整改19个。

四是截至7月,累计出动人员405人次,打捞各类垃圾31吨,转运处置大河、柴河水库辖区生活垃圾15268吨。

(三)关于“农业面源污染长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10期、154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分配有机肥270吨。

二是完成测土配方施肥示范面积1500亩次,布设秸秆粉碎机4台、建设双室堆沤池23座。投资9万元,对农灌沟渠进行清淤。

(四)关于“管理缺位执法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水源地巡查制度,完善台帐;实现手机移动APP巡查管理。

二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次对存在问题边发现、边通报、边整改。今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件。

(五)关于“环保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晋宁晋城利标砂石料加工厂、晋宁华茂工贸有限公司进行查处,现均已停产,累计罚款67.8万元。

二是大河水库未涉及采矿权;柴河水库涉及5个矿权,其中3个已关停(完成修复治理2个,修复治理面积254.19亩,预计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修复1个)。剩余2个2020年关停(已完成修复治理面积约7553亩)。

三是2019年4月至今,对柴河水库库区、源头汇入点的水质进行了7次监测,印发整改方案积极推进整改。

四、 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一)关于“合同签订、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涉及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谈话。

二是完善合同审查制度,今后规范合同签订、管理。

(二)关于“管理水平较低”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涉及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谈话。

二是今后努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三)关于“项目内容变更随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涉及工程有关人员进行工作提醒谈话。

二是涉及变更内容的项目清表工程量不予计量,第一期已拨付的清表费用,在第二期扣除。

三是今后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

五、 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属地党委、政府对各级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给予充分重视,对反馈的问题不能完全及时进行有效整改,监督检查作用发挥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滇池水务公司做好已托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工作,督促各镇对未移交的设施做好管护工作。  

二是加强水库汇水、集镇污水处理站水质监测,及时反馈结果,督促和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减少污染负荷。

三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2019年以来,出动人员150余人次,现场检查企业70余家(次),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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