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热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9-06 16:54:30
编辑:安宁—矣泽芳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宁市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通过电视、手机客户端、互联网、QQ群等渠道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全文及新旧《问责条例》前后对比图,在机关微信工作群中热烈讨论,分享感想。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时隔3年,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这次对《问责条例》予以修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问责主体职责,提高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及实效性。”安宁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景碧昆谈到。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着眼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从启动、调查、报告、审批、实施等各个环节对问责工作予以了全面规范,同时强调问责要证据确凿、责任分明,处理恰当,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纪检干部要始终抱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不当‘甩手掌柜’、不做‘好好先生’,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以不怕得罪人,敢于铁面执纪的勇气,牢牢扛起新时代政治监督这面旗帜。” 安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周鸿斌强调。
“新的《问责条例》,针对党的建设及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丰富了问责情形,增加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明确予以严肃问责, 再一次表明了我党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安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毕树昆表示。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修改施行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强化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才能确保每项政令的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新《问责条例》为理论指导,维护党的纪律,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问责追责工作迈上新台阶。”安宁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孙鸣镝提出。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各级党组织开展问责工作的职责,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为我们最基层的纪检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落实问责工作厘清了职能职责。”安宁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马卫民说出了自己的理解。
“《问责条例》的颁布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就是要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担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从审理的角度看,《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政策依据;进一步增强了实施问责的可操作性。” 安宁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钱东梅分析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增至十一种,并明确了三种从重或加重问责的情形,进一步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作为党风室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对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的学习,入脑入心,把好关口,严格相关程序和要求,将问责用好用出效果。” 安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谢玉仁表示。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使‘终身问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头上悬的一把‘利剑’。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问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 安宁市禄脿街道纪工委书记杨继学说。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作为一名基层的纪检干部,要立足职责强化问责工作、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手电筒照别人也要照自己,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铁面问责,使问责利器在实践中释放威力、更加锐利,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安宁市青龙街道纪工委书记武继红说。
“新《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宣布着全面从严治党的进一步深化,作为宣传部门将大力做好学习、宣传工作,为新《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与理论基础,让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知《条例》、懂《条例》、重视《条例》。”安宁市纪委宣传部李依繁说。
“《问责条例》的修改颁布对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问题做出了很好的规范,作为一名基层案管人员,在加强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更要准确把握问责适用情形和档次,做好线索管理和监督工作,最大限度促进线索处置的高效、准确,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安宁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章海燕说。
“新《问责条例》在问责工作坚持的原则中提出‘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以及‘集体决定、分清责任’,充分体现了党在管理干部上的积极导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需要认真领会,把《问责条例》读懂悟透,进一步落实到具体的纪检监察本职工作中。” 安宁市纪委驻水务局纪检组干部胡小雄说。
“新修订的《问责条例》是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作为纪检干部,应当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只有把《问责条例》学深悟透,把握重点,才能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安宁市纪委驻工业园区纪检组魏冉说道。
“问责是政治性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颁布,标志着问责将更加精准,更有成效,真正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影响大多数,让广大干部能够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担当。” 安宁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张浩皑说。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增14条、修改12条。这体现了从严治党不是一劳永逸、而是永远在路上。作为基层干部要强化问责条例的学习、学以致用,要敢于碰硬、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广泛收集各方面信息,努力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全哨。”安宁市禄脿街道纪检专干于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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