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督促职能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9 11:00:22

编辑:晋宁—张亚云

2019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监督执纪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职能,在管理中加大监督力度,在监督中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为纪律审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完善线索管理机制,规范线索处置。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管理“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工作要求,集中管理问题线索,及时分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问题线索。综合考虑纪检监察室的分工联系情况、工作量、人员等因素,及时将受理的116件问题线索进行分流处置,部门间协同作战、无缝对接,确保线索资源和执纪资源合理调配,做到问题线索不积压,不遗漏。1至8月,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203件,其中:初步核实164件(次)、谈话函询42件(次)、暂存待查0件(次)、予以了结155件(次)。

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提升整体合力。建立有效的线索移送机制,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全面履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晋宁区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沟通衔接,向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送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及协作工作的函》,和司法机关建立有效的线索移送机制,做到对问题线索全面排查,科学分类,及时通报和移送。截止2019年8月,区委政法委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3件,公安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6件,检察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3件。

完善统计分析机制,强化督促办理职能。加强日常统计,强化专项统计,按月做好全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等情况统计工作,按季度做好全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专项统计工作,发挥统计数据在研判形势、服务决策、指导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督促办理,案件定期进行书面对账,严格审查时限,规范执纪程序,对上级交办的重要问题线索加强督促办理,及时跟踪情况,向交办部门报告情况和结果。

下步,晋宁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实践好“四种形态”,积极探索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在执纪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统计指标的引导作用,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的要求落实到执纪审查全过程。(张弘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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