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 将监察触角延伸至最基层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6 15:42:19

编辑:东川—陈品红

“老李,最近村里公布了一批惠农资金发放名单,有什么情况可以向我反映,我的联系电话是......”。这是东川区乌龙镇新任职的村级监察联络员日常工作中的一个画面。

为进一步拓展延伸监察网络,推动监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切实打通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东川区在完成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在8个乡镇(街道)各选取一个村(社区)作为试点,聘任村级监察联络员,把监察触角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近日,8名村级监察联络员已选聘完毕,正式上岗履职。

本次选聘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由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严格按照对党忠诚、廉洁自律、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热心公共事业,熟悉所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本情况等资格条件,通过村(社区)党组织推荐,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聘任,报区监委备案的方式进行选聘。监察联络员接受聘任后,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能够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

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作为乡镇(街道)监察监督工作向村(社区)延伸的“探头”和“前哨”,主要通过加强日常监督,发现村(社区)行使公权力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线索及行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政策;收集村情民意,汇报所在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方式,发挥好“监督员”、“信息员”作用,清除监督“盲区”,激活监察监督“神经末梢”。

“探索在村(社区)设立监察联络员,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完成监察对象全覆盖的一项重要举措,真正打通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东川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对村(社区)监察联络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好监察联络员“监督员”、“信息员”作用,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张正余 靳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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