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一案三排查”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6 15:39:59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办案件力度不断加大,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强化开展警示教育。依托“一点一园两基地”和6个“固点扩面”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品牌,组织全县11家单位430余人参观了“一点一园两基地”。选取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案鉴—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1批35名干部旁听法院庭审,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明确案件查办重点。把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审查调查重中之中,以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案件为重点,统筹谋划、加强协调、量化目标,落实责任,为全力做好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制定《问题线索管理排查处置工作办法(试行)》《问题线索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设计《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保证问题线索受理、登记、分流、处置、跟踪、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室务会议初步研判、分管领导召集深入研判、书记(主任)专题会集体排查研究决定的“三级排查”原则进行集体排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的精准性,全面杜绝用文件报批代替集体排查的情况;坚持立案前报告,严格立案程序,防止随意立案撤案,杜绝立案的随意性;坚持处分前报告,严格定性量纪,防止畸轻畸重,增强纪律处分的公平性;坚持处分后报告,严格处分决定执行,防止处分执行不到位,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落实省纪委《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从举报受理到线索初核、从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从处分批准到处分决定制作、从处分决定送达到立卷归档顺序,对所有内容的文书格式都进行了规范,确保全县案件文书标准统一、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案卷归档及时、组卷科学、装订有序。合理使用调查措施,今年以来,严格按照《监察法》,坚持严格审批,依纪依法使用12项调查措施和3项提请协助措施。监察调查工作其使用调查措施719次,其中谈话510次、讯问23次、询问95次、查询43次、调取28次、扣押2次、搜查2次、鉴定10人(次)、留置6人。(毕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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