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立案13件处分7人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6 15:37:01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责定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新招实招硬招,紧紧围绕“两个一律”,坚持“一案三查”,切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61件,正在核查46件,办结115件,破网打伞党纪政务立案13人、处分7人,问责1人、纠错诫勉谈话3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3人。

系统谋划强部署。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亲自组织、协调、推动、督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牵头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旗帜鲜明地支持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履职,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保障。在嵩明县辖区内三镇两街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系统谋划,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拍蝇”一齐发力,同步部署、同步侦办、同步落实。

高位推动强落实。县纪委县监委坚持从职能定位出发,切实发挥专责作用,成立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宏观指导、检查督促、研究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目前已先后16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工作。抽调专人成立县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和直查指导组。目前已制定工作方案11个,转办问题线索161件。

线索摸排强处置。印发《嵩明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问题线索移交、问题线索的受理、分办、处置、督办、抽查以及责任倒查追责机制。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委内部职能部门以及政治巡察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认真排查2016年以来重点领域、重点人员以及向下级交办、向其他部门转办的涉黑涉恶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梳理重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跟踪检查工作,逐件督查督办,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研判、优先处置、优先查处。

干部联审强拍蝇。按照《嵩明县关于建立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备案管理制度》,把扫黑除恶工作与基层拍蝇工作结合起来,由各镇(街道)资格审查小组初审,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纪委县监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信访、卫健、安监等部门成立县级资格联审小组,对村组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村霸问题,是否受到党纪处分、非正常上访情况等进行复审。2019年以来,县纪委县监委先后对881名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情况进行审查,先后发现被处分干部23人,均通过给县委组织部,取消任职资格。(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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