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巡察尖兵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2 17:43:22

编辑:晋宁—张亚云

晋宁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巡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把加强巡察人才库建设,打造巡察尖兵作为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的切入点,强化措施,严格管理,为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夯实人才保障。

严把入口,精挑细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从政治素养、素质担当、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严把巡察“入口关”。一方面,主动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对接,通过定向选择,将后备干部、业务尖兵纳入巡察人才库。另一方面,制定下发《关于健全完善区委巡察人才库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推荐4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部门业务骨干到区委巡察办,由区委巡察办负责进行全面审核,在综合分析个人学习专业、工作岗位经历等信息的基础上,筛选出适宜纳入人才库初步人选,分类建立起区委巡察人才信息库。目前区委巡察人才库共85人,其中:纪检监察类13人,占15.3%;党建工作类26人,占30.6%;财务管理类15人,占17.6%;工程建设类19人,占22.4%;法律类12人,占14.1%。

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开展巡察时,根据巡察工作涉及的不同领域、被巡察部门的不同特点,实行地域、亲缘关系、工作关系回避制度,按照“巡察组组长不固定、被巡察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察组与被巡察地区或单位的关系不固定”的“三不固定”原则,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巡察,切实做到“人岗相适”。被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工作。每轮巡察进驻前,结合巡察工作领域、被巡察单位特点,组织召开培训会,学习最新精神和要求,邀请省、市纪委、巡察办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骨干,系统性地培训讲解巡察方法和工作经验,为巡察干部充电蓄能,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强化约束,动态管理。巡察人才库由区委巡察办负责日常管理,实行跟踪培养、动态管理制度。一方面,每轮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巡察办根据其抽调期间工作表现,对优秀巡察干部进行全区范围内通报表扬,并反馈给区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作为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考核、奖惩、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做好入库人员动态更新工作,对不胜任或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违纪违规的严肃问责;对新入库人员,按首次推荐、选拔程序补充入库,严格督促巡察人员高标准、严要求约束自己,确保全方位打造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纪律要求严的巡察尖兵。

2019年以来,晋宁区依托区委巡察人才库的队伍建设优势,先后成立7个巡察组,对4个乡镇(街道)、区属单位、42个村(社区)开展了2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7条,发现问题59个。通过巡察监督,有效助推了巡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雷丽萍 柴家林 蔡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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