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提升“四种能力”做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2 17:28:14
编辑:富民—沈鸿雁
为坚定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信仰、强化干部业务素质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富民县纪委监委坚守政治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坚决贯彻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四种能力”,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加强学习锤炼,增强党性修养。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锤炼,把政治过关作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标准,以最高标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党纪党规。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学先改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监察法》等党规党纪及相关法规制度,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通过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筑牢“思想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在机关内部实行“一月一讲”“一月一考”制度,持续优化课程结构、强化教学管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党规相关业务知识考试2次共计120余人次,着力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强化日常监督,坚持常管常严。持久抓、深入抓作风建设,像钉钉子一样,一锤接一锤敲,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把铁的纪律延伸到方方面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单元制”监督工作联动协作机制的通知》,切实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量和效果,打好纠正“四风”组合拳,开展明察暗访和“单元制”监督检查7轮次,发现问题48个并督促整改。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等问题的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问责处理2人,政务处分2人,问责单位2家。在丁家营违建整治中,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立案查处6人,问责处理11人,提醒谈话1人。
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承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贯穿了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根本要求,体现了“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断深化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认识和实践,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将监督执纪成为新常态,用纪律规矩从严管党治党。截至目前,全县各级党(工)委、党组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569人次,其中:提醒谈话502人次、约谈28人次、谈话诫勉39人次。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103人,第二种形态处置19人,第三种形态处理5人,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3人。
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正人必先正己,守纪方能执纪。严于律己,才能律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牢记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杜绝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对照检查、引起警示,筑牢纪律和规矩意识。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管理监督等工作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履职双监督,严格考勤考核,认真核查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执行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任 平)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