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多措并举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2 16:48:29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责任,站稳巡察解决问题落脚点,嵩明县多措并举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有效推进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发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建立长效机制,扎紧制度笼子。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上访多的问题,拓宽反馈覆盖面,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政治巡察的强大作用。注重调动群众参与巡察监督、督促问题整改的积极性,推进二次发现问题,真正使政治巡察查得全、挖的深、改的透。对于反馈整改的问题,要求被巡察单位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建立整改公开公示清单,将整改情况“晒”到阳光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健全责任体系,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制定“三张清单”,既建立“当下改”的具体举措,也要建立“长久立”的制度机制。各巡察责任部门切实肩负起职责,巡察机构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强督促整改,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把巡察机构移交的线索查处到位,督查部门把巡察情况记入被巡察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

拓展方法途径,提高整改质量。在“回头看”环节,采取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开展民主测评、反向测评、谈话了解等方式,通过上评下、下评上、相互评等,拓宽群众参与整改监督途径。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等工作。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单位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党建工作考核中。大胆探索“机动式”突击察访,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奔基层、直插末端的方式,深入实地开展督查工作。

深化成果运用,推进提质增效。加强巡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间协调联动,多层次推进整改,在整改中既抓实党政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也抓实党员领导干部的主要责任、中层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肩负起“有病治病,无病预防”的政治担当。采取多部门联动、多层次推进,将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到位。

强化整改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公开曝光,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细。做好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工作,使政治巡察以点带面,起到惩戒一个、警示一片的实际效果;做好巡察情况公开公示工作,将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情况“晒”到阳光下,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中共嵩明县委共开展政治巡察8轮,共巡察基层党组织36个,发现问题502个,发现问题线索167条,开展巡察“回头看”检查2次,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的有效整改,整治了一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杨兆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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