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四个协作”保持反腐强劲势头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2 16:46:30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9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积极加强和各职能部门协作,围绕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夯实责任,审查调查工作保持强劲势头,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得到巩固发展。共处置问题线索125件,同比上升32.98%。立案70件,同比上升20.69%;结案63件,同比上升50%;处分59人,同比上升43.9%。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同比增长100%。正确运用监察法赋予的权限,共运用调查措施710次,其中留置9人,同比增长350%。共挽回经济损失 797.11万元,同比增长346%。
片区协作攥指成拳。制定了《嵩明县纪委监委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六个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区,在县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全县各镇(街道)、各园区以及县直部门(单位)划分为6个片区,分别由1名纪委副书记或1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和1名纪检监察室主任负责联系,形成“委领导+纪检监察室+镇纪委(派驻机构)”的“1+1+X”的“片区协作”工作格局,充分统筹运用现有纪检监察力量,发挥片区协作办案优势,有效改变单兵作战局面,提升办案效率,执纪审查调查质效明显提升。
反腐协作提质增效。健全规范县纪委监委与公、检、法等成员单位间的案件通报、移送、信息沟通和会签机制等,通过联席工作会、专题学习会、情况通报会、个案协商会等形式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工作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在纪法贯通方面的统筹协调谋划作用。对职务犯罪案件,由县监委以书面形式商请检察院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协助解决案件调查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固定、补充、完善及法律使用问题,实现纪法无缝衔接。对于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实行“双专班”,突出“三同步” ,形成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强大合力。
人才协作整合力量。按照“总量控制、确保质量、动态管理”的原则,由公安、审判、检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以及各镇(街道)纪(工)委、各园区纪工委,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推荐1-2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审查调查人才,建立嵩明县审查调查人才库。根据审查调查工作需要,在查处大案要案、复杂案件时,向被调用人员单位下发调用通知书,调用人才库人员一起协作办案。对在审查调查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由县纪委县监委根据工作贡献进行表彰奖励。
培训协作强化能力。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能力,按照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内外交叉、科学设置、规范有序的原则,采用集中培训学、部门组织学、个人自主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共同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学习。系列课程包括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解读等17项内容,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开展覆盖全员的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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