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深化“两书”运用 提出整改意见108个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2 16:43:09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两书”)主动、灵活、适用范围广的优势,压实被监督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2份,监察建议书17份,提出整改建议108个,整改完成103个,部分整改完成5个。

规范使用“两书”,提高工作效能。县纪委监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嵩明县监督机制问责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运用实施办法》,明确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适用范围和8种需要提出建议的情形,规范“两书”的内容和制发程序,执行及监督管理和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使用“两书”,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同时明确将“两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有效推进发现问题标本兼治。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精准监督。在依照党章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县纪委监委针对信访件调查、巡察和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补齐短板,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开展“回头看”检查,提升建议实效。县纪委监委将“两书”作为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手段,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对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跟踪掌握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对牛栏江镇、嵩阳街道、县卫计局等11家单位,就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在执纪审查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的20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检查发现问题2个,提出工作建议2条。

注重以案促改,深化结果运用。结合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建议责任单位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典型案例自查、整改类似问题和隐患,扎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铁栅栏”,织密作风建设的“防护网”,达到“查处一个、建议一个、完善一批”效果。如县公车办根据监察建议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在全县范围开展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并及时纠正,建立相关情况报告制度,从细处着手确保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张杨 王艺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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