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开展九轮巡察发现问题841个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1 16:34:38

编辑:石林—赵芬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石林县牢牢把握巡察工作重点,坚持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党的建设上聚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深入开展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震慑效果充分显现。

巡察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争。石林县委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不断为巡察撑腰壮胆。出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6——2021年)》,制定《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等四项汇报机制、线索移交和办理反馈等五项协作机制和县级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机构建设管理,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制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工作规则。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协调推进,形成了“上下一盘棋,同唱一台戏”的良好格局。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都会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集中组织全体巡察干部开展巡察业务知识培训,打牢巡察干部的政治功底和业务功底。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 生命线”。石林县把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巡察工作方针,创新探索了巡察工作新模式,实现从常规巡察到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转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大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探索运用“告、听、谈、查、访、评、询”七步工作法”,通过从对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中“收集”问题,从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中“看出”问题,从调查问卷的结果中“汇总”问题,从个别访谈和相关座谈会中“听出”问题,从各类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从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务账中“查出”问题,从对审计、专项检查的整改情况中“比对””问题等“七办法”中精准发现问题。每一轮巡察完成之后,县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反馈情况,公开通报曝光,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截至目前,已开展九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841个,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13件。

巡而不改,不如不巡。石林县高度重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坚持把整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立行立改、巡察后全面整改,建立“三清单一台账”,即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台账,力促实现各被巡察单位所有问题“100%整改、100%到位”的“双百”目标。石林巡察机构建立“五账管理制”,即撰写报告“建账”、反馈意见“交账”、移交问题“转账”、督促检查“查账”、整改落实“销账”,切实做到巡察整改责任清、数字准、情况明、工作实。与其同时,实行“一听、二核、三通报、四问责”督办机制,即巡察结束后,专门听取一次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有重点地进行抽查核实,对整改情况公开通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防止“一巡了之”。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506个,建立完善制度292项,对整改落实不力的3家单位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对1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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