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以监督执纪组合拳护航地方经济发展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21 16:15:24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县监委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紧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在经济发展领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细化明确不同经济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式方法,督促党和国家工作安排部署落地落实,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明工作办法,提营商环境督查质效。印发《嵩明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督查问效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设专项督查工作组和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组,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月通报制度、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沟通交流机制,明确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失职失责行为的处理方式,并在互联网+“智慧纪检”系统“一表通”模块增加“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内容,同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监督执纪问责情况。

    严监督督办,强安全生产领域执纪力度。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一案双查”,紧盯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规定确定的工作责任,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健全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挂牌督办制度,围绕各个时期重点工作,严肃查处《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确定的六类违纪违法行为。发挥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综合运用“单元制”监督机制,对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抓三项机制,促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严格落实市纪委《加强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要求,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提升营商环境督查问效的重要内容,紧盯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落实惩戒激励机制与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对推进工作不力,措施执行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或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并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同时,建立容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分析,符合容错条件的大胆容错。通过指出存在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工作要求,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段姝含  陈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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