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三举措”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12 16:51:46

编辑:盘龙—孟庆毅

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盘龙区纪委监委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流程,着力夯实分析研判基础,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实现信访举报件的精准受理、信访举报信息的精准录入、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件的精准办理。

厘清登记录入责任。对信访举报件进行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和范围外分类,属于区纪委监委管辖范围的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坚持“详录全扫”的原则登记、扫描录入;坚持“简录不扫”模式,负责登记录入重复举报件,自收、转办的与被监督单位有关的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件;坚持“不录不扫”模式,收到反映省、市管干部的径送件,及时上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

精准登记录入扫描。一是精准受理登记录入,对属于盘龙区纪委监委管理权限的初次举报件,准确详细登记录入被反映人信息,准确定性问题类别,根据管理权限确定问题属地,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实行“一事一摘”,精准判定典型来信,详细扫描原信。提出拟办意见,经区纪委监委领导批示后,将批示内容详细录入系统。二是精准分析举报真伪,增强检举控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为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提供真信息、真线索、真问题。三是精准判定。主要把握两大重点,即:判定业务范围外和判定重复件。业务范围外的判定,严格采取集体研判、集体分析的方式界定;重复件的判定,严格按照《重复举报判定办法(试行)》标准予以判定。四是精准分类统计,每周按照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试点地区周统计表》要求,精准统计信访方式、反映职级、问题性质的数量,为研判盘龙区政治生态提供科学决策服务。

精准分流转办。一是实现信访举报件“零暂存”,将信访举报处置方式由“一转了之”改为定向交办、全程跟踪。对检举控告类件,经分析研判,分清性质、明确管辖,属于本级管辖的,交由承办室限时处置、逐件反馈。属于派驻纪检组和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采取流向跟踪、定期报送结果的方式,加强对转办件的督办力度。二是注重分流转办的时效性,为了加快信访举报件的分流转办速度,建立信访举报件首办负责制,牢牢把握“三个工作日”是最低办理时限。和办公室机要人员对接,收到举报信件后第一时间移交信访室,信访工作人员接收后当天签收录入,自领导批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原件转交承办室。需转办的信访举报件,自领导批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分流至承办单位。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在精准受理、精准登记录入、精准办理上下功夫,保证信访举报登记录入的准确性和分流的时效性,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坚持问题导向,为深化分级录入扫描试点工作贡献力量。(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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